当前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关于对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应“天然维护地监管不到位。不合法采砂整治不到位”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1-21 来源:成功案例 

  (永委[2024]41号)的要求,为贯彻执行2024年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应“”问题,我县拟定了整改计划,成立了整改专班,逐个执行了整改措施。现将我县对该问题整改执行状况公示如下:

  2020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双牌日月湖国家湿地公园内存在河道采砂等问题,督察发现湿地公园红线范围内仍存在不合法采砂作业,河道有多处尾沙堆,河面漂浮大面积油污。道县八方砂石公司采砂合同已到期,船舶未按要求泊岸停靠,部分停靠在日月湖国家湿地公园红线范围内,仍然具有挖掘才能。

  触类旁通,加强河道办理作业,增大监督办理力度,展开不合法采砂整治,推进河道采砂规范化、次序化。

  1.全面实施日月湖国家湿地公园红线范围内监控,已完成水利、水利、办理业主一起监管,按河长制要求加强巡河查看,完成零采砂行为。

  3.整理拖运采砂船舶、机具出至湿地公园办理红线外,函告道县方给予设备电子围栏及定位设备。

  4.严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河道采砂办理法令》《湖南省湘江维护法令》等有关规定法令法规整治违法采砂案子。

  1.已完成水利、林业、办理业主三方在日月湖国家湿地公园红线范围内一起监管监控,严厉按河长制要求加强巡河查看,至现在零采砂行为。

  3.采砂船舶、机具已出至湿地公园办理红线外,道县方已设备电子围栏及定位设备,未呈现跨界作业现象。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河道采砂办理法令》《湖南省湘江维护法令》等相关法令和法规整治违法采砂已取得成效,各专项举动未再产生违法采砂行为。

  3.继续展开专项整治举动,严厉打击不合法采砂和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依据《永州市贯彻执行第二轮省生态环境维护督察陈述整改计划》(永委[2024]41号)要求,现在,该问题的整改措施现已执行,整改方针现已完成,天然维护地维护监管作业得到压实,不合法采砂行为零产生。达到了整改销号的规范,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