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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大:用法治力量守护碧水蓝天净土

  发布日期: 2024-08-20 来源:m6米乐官方入口app下载 

  习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汤汤辽河水,悠悠黑土情。2022年8月,习第三次到辽宁考察,充足表现对辽宁的格外的重视、深情牵挂、亲切关怀。“我们对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充满信心、也充满期待。”习对辽宁的肯定、激励、嘱托、期待,让辽宁人民心潮澎湃。习在辽宁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迅速凝聚起全省上下奋力开创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的磅礴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对东北、辽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念兹在兹,多次深入当地考验查证调研,并在讲话中突出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东北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宝贵资源,也是振兴东北的一个优势。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生态保护、环境建设、生产制造、城市发展、人民生活等每个方面,加快建设美丽中国。

  辽宁牢记习嘱托,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深入实施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农村环境整治五大工程,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向环境污染行为重拳出击,全省生态持续改善。

  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张国清多次强调,辽宁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政治责任,要扎实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切实履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辽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积极行使人大各项职权,把落实成效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用法治力量守护碧水蓝天净土,为辽宁高水平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2022年8月16日下午,习来到位于锦州市小凌河和女儿河交汇处北侧的东湖森林公园调研,考察当地加强生态环境修复情况。

  锦水回纹,凌河荡漾。曾经这里脏、污、乱、险,百姓夏季不敢开窗,因为河水臭气熏天;冬季也不敢开窗,因为河道尘土飞扬。如今这里已是高楼林立、绿水青山的模样。现场展示板上,三张发灰泛黄的老照片,定格昔日黄土的深沟旱塬。

  习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东湖森林公园,习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能够显著提升老百姓获得感,老百姓体会也最深刻。要坚持治山、治水、治城一体推进,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多为老百姓建设休闲、健身、娱乐的公共场所。

  锦州生态环境的改善只是辽宁生态环境变化的一个缩影,这样的改变在辽宁处处可见——地处科尔沁沙地南缘的阜新市彰武县,生态屏障增新绿,光伏农业促增收,昔日的“沙窝子”变成“鱼米乡”,“人进沙退”的故事正在上演。

  位于盘锦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的辽宁鹤类种源繁育基地,工作人员围着新一批“鹤宝儿”忙碌着。2022年,这里的丹顶鹤繁育数量又创新高。

  从沈阳穿城而过的浑河,是辽河流域的重要河流。经过不间断治理,辽河全流域消除劣五类水体。2022年上半年,辽河1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优良比例达到82.7%,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晚霞中,鞍山市民走出家门,沿着波光粼粼的辽河支流南沙河散步、健身。过去,由于大量工业、生活垃圾污水直排,这里一度臭气熏天。2022年上半年,鞍山市10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面消除劣五类,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

  辽宁作为老工业基地,历史上曾因污染严重而被染上“黑”的底色。如今,辽沈大地江河奔涌,芳草连天;辽东湾畔,白鹭成行;辽河两岸,沃野千里。经过近十年的努力,辽宁完成了老工业基地由“黑”到“绿”的生态“蝶变”。“绿色”,已成为辽宁的新底色,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更多活力。

  辽宁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颜值”和“气质”都在提升,一幅幅生态优美的画卷不断铺展在人们眼前。“家乡变美了”,成为人类最直观的感受。变化的背后,是全省上下驰而不息的努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从始至终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引,用法治力量守护辽宁的绿水青山。十年来共开展执法检查66次,2018年以来35次,其中围绕生态环保类法律和法规开展的执法检查占总数近三分之一。

  辽宁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2021年,辽宁省平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1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4.3%;完成营造林219.3万亩、防沙治沙16.7万亩,森林覆盖率已达40%以上;近岸海域优良水质占比91%……一度灰蒙蒙的城市如今蓝天常见、碧水长流,全省河流水质自有环境监视测定数据记录以来首次达到良好水平。

  今天的辽宁,天蓝地绿水清,生态环境更加秀美宜居。辽宁自然风光十分秀美,海洋、河流、湿地、山川、森林、草原、冰雪等各种生态场景一应俱全。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在辽宁省沈阳市成功举办,习发来贺信,这是对辽宁更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巨大鼓舞和有力鞭策。

  2022年8月11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雷主持召开黑土地保护法实施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动黑土地保护法在辽宁贯彻实施。(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供图)

  习指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这是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原则,为美丽中国建设指引航向。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与生态环境状况息息相关,必须突出法治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功能作用,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相关立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每年在制定立法计划时,立法项目重点向老百姓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上倾斜,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推进。

  本届以来,在省委领导下,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生态保护立法,密集出台、修改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目前,辽宁省正在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共有13件,形成一批具有辽宁辨识度、富有时代感的立法成果,初步实现地方立法对影响生态环保主要领域和重点项目的全覆盖,为全省筑牢北方生态屏障、建设美丽辽宁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

  2018年以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先后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医疗废物管理等人民群众切实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立法工作。坚持开门立法、注重倾听人民呼声、凝聚社会共识,加强完善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参与立法表达意见机制,让立法成为人民群众“自己的事”。

  每年在启动地方性法规立法程序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起草、调研和审议的全过程,及时召开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基层执法者座谈会,听取对地方性法规修改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地方立法成为解决好法治通达群众和基层“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途径,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力见证。

  东北黑土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辽宁约有2800万亩黑土地面积,为深入贯彻黑土地保护法,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2022年8月11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黑土地保护法实施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动黑土地保护法在辽宁贯彻实施。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雷在讲话中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大局,努力做好法律实施的相关工作,充分的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适时开展立法调研,提出制定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建议,同时加快开展相关配套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及时完善黑土地保护配套法规体系建设,让黑土地保护法在辽宁落实落地。

  2022年7月20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八次主任会议,听取环资城建委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供图)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格外的重视加强流域生态保护,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尝试。浑江是鸭绿江水系最大支流,为保护和改善浑江流域生态环境,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与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密切沟通协调,指导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先后制定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提前介入,助推桓仁满族自治县制定浑江流域野生鱼类保护条例,成功完成辽宁省首次跨区域协同立法工作,为浑江流域水环境和野生鱼类保护提供法律支撑。

  2021年7月27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宽甸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此前,吉林省白山市、通化市和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的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已分别于2021年7月实施。这标志着吉林和辽宁两省四地跨区域协同立法项目全部完成,辽吉携手推进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一体化。

  “两省四地跨区域协同立法是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的基层实践,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措施,是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的必然要求,对持续保护和改善浑江流域生态环境,保证我省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供水安全,具备极其重大意义。”辽宁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邢恩先说。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牢牢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紧扣绿色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期盼、制约环境保护难点,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坚持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确保每部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进一步织密辽宁生态文明建设法规制度的“保护网”,让地方性法规真正成为辽宁省筑牢北方生态屏障、建设美丽辽宁的“助推器”。

  “现在,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值更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更低。”习强调,“要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近年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从始至终坚持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把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绿色发展作为监督工作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辽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

  科尔沁沙地南缘,辽西北小城阜新市彰武县,翠绿的林海、无际的草原、金黄的稻田……这与昔日的黄沙漫天形成鲜明对照。2022年6月,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张国清率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阜新市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并就彰武治沙造林、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情况做调研。

  彰武县是新中国科学治沙开始的地方,也是辽宁省防风治沙最前沿。历经70年奋战,一代代治沙人初心铸恒心,把大漠变成绿洲,实现了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从谈沙色变到“点沙成金”,从“沙窝子”到“鱼米乡”的嬗变。

  在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原本黄沙遍地如今已初见草长莺飞景象。张国清在察看治理恢复前后情况后指出,草原生态恢复,是建设辽西北生态屏障的重要举措,事关京津冀地区和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生态安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逐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抓好项目建设,省级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让老百姓享受更多绿色生态福利。他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深入实施辽西北防风固沙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为确保法之必行,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连续5年开展大气、水、土壤、固态废料、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和法规执法检查,并对海洋环境保护法、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连续8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连续3年助力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连续跟踪项目约占监督任务半数,依法推动党中央及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实落地。

  饮用水安全既是重大环境问题,也是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辽宁大伙房水库作为辽宁省的“经济线”和“生命线”,水质状况必然的联系到下游7个城市2300万人的饮水安全。为保护好这口“大水缸”,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紧盯民生期盼,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监督跟踪问效,连续5年开展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监督工作,依法推动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用法治力量守护全省人民“大水缸”。

  如今的大伙房水库,水面在阳光下波光粼粼,周边植被茂密、鸟语花香,以往的养殖场不见踪影,周边近500公里长的封闭隔离网成为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封闭管护的一道屏障,呈现出“岸绿、水清、景美”的和谐生态之美。最新水质监测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大伙房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国家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状况为优级。抚顺大伙房饮用水水源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开展的2021年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跟踪督办等监督形式,形成了“问题反馈-跟踪整改-问题销号”的全链条闭环监督机制,打出一套人大环境保护监督的“组合拳”,有力推动监督察觉缺陷的整改落实工作。

  2018年9月3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抚顺市开展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供图)

  “十四五”时期,辽宁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实现“生态环境美”。这一发展目标既回应了全省人民期盼,也是辽宁胸怀国家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包括生态安全在内的国家“五大安全”战略使命的必然选择。

  “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习的重要要求,在辽宁省各级人大代表中引发热烈反响。大家一致认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一定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密切与代表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努力形成推动辽宁绿色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的工作合力。充分的发挥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生态环保领域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引导代表认真听取百姓呼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依法提出议案建议,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态环保问题。

  本届以来,辽宁省人大代表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聚焦生态环保,守护绿水青山,提出生态环保领域高质量的议案,全部被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2018年,在辽宁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凌卫星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环境保护立法的建议》,代表们建议及时出台农村、海洋、土壤等方面相关法规,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助力解决环境问题,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格外的重视。代表建议迅速转化为立法项目,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出台《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并启动《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办法》修订工作。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大,回收利用率低,造成的“白色污染”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危害极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2022年,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营口市代表团文起东等11名省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将塑料污染治理列入2022年省人大立法计划并制定出台辽宁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的议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认为,制定《辽宁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对保障人民健康、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意义重大,也十分必要。已将《辽宁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列入2022年立法论证项目。

  辽宁作为资源大省,矿业经济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发展提供重要物质支撑,作出重大贡献。但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趋紧,各类矿山积累的问题也日益增多,矿山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矿区稳定形势不容乐观等,影响了辽宁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辽宁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铁岭团兰浩等10名省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全省矿山综合治理立法的议案》。辽宁省委格外的重视用法治力量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和利用,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将《辽宁省矿山综合治理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2019年7月30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辽宁省矿山综合治理条例》,并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为加大矿山综合治理力度、确保矿山安全、推动生态持续改善、实现绿色发展提供法律依据,为辽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保护绿水青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纤纤不绝林薄成,涓涓不止江河生。”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辽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的殷殷嘱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回应人民群众生态关切,依法行使职权,积极担当作为,汇聚起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磅礴之力,助力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辽宁高水平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