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生产棕刚玉,白刚玉,棕刚玉微粉,无尘金刚砂,玻璃喷砂磨料,喷砂除锈磨料等。
1、转让价格为增值税含税价(税率13%),设备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现为准,评价陈述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代凭据。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测,转让标的什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当相应的职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标明已彻底了解与认可标的情况及相关约好,自愿承受标的的悉数现状及瑕疵,并愿承当悉数职责与风险。
2、自确定为终究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财物转让合同》并将剩下转让价款及买卖服务费付出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等为由回绝现状接纳、回绝签署《财物转让合同》、交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揭露转让。
3、受让方付清买卖价款后,与转让方处理财物交代手续,一起在 20 日内将受让财物悉数搬离出厂区。
2、转让标的移送完成后,受让方在今后运用设备进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当,与转让方无关。
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建立并存续3年以上的从事作废设备收回的企业;经营执照中须包括“抛弃陈腐物资收回”(作废电子科技类产品收回)以及“机械设备撤除和处置等经营规模“;此项目不承受联合体受让;意向受让企业须具有机电工程项目施工一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揽二级以上资质;凡触及风险抛弃物的收买,意向受让方须供给当地生态环境部分出示的风险抛弃物运送和排放存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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