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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发布时间: 2024-02-20 来源:耐火材料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7年6月2日将全部会议材料以专人、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全体董事;至2017年6月8日下午15:00时,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传回表决票,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2017年6月30日下午14:00(2)网络投票: 2017年6月29日—2017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15:00至2017年6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于2017年6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1、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能用传线

  4、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能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能够最终靠传真、现场确认的方式来进行登记。委托投票代理书需于2017年6月29日上午12时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93”,投票简称为“华泽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本单位(本人)拟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席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

  2017年6月7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钴镍”)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目前处于持续督导期间。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之一张苗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次重组财务顾问主办人,现安排李坤阳先生担任华泽钴镍本次重组财务顾问主办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财务顾问主办人更换后,华泽钴镍重组持续督导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曹仲原先生和李坤阳先生。

  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7年6月7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偿还占用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2016年4月29日和2016年5月23日,本公司分别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2794万元和3288万元合计6082万银行借贷债务,转给了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

  本公司现承诺,自即日起限期两个月内,向相关银行归还或解决上述6082万元的债务转移问题,从而解除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的连带担保责任。

  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6 61010033 号),且该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公开披露规范性规定;本公司关联方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占用本公司资金;经本公司自查,截至2015 年 12 月31 日的余额为 1,497,483,402.60 元,该占用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也未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2016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

  截止本公告日,完成了王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陕西华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陕西太白山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质押工作,质押权人为: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为关联方资金占用还款做担保。公司控制股权的人表示,其正在就上述资产与相关方拟定资产出售、土地出让等框架协议及后续谈判工作。

  2016年5月27日,公司收到控制股权的人王辉、王涛递交的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致王辉女士、王涛先生的《通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控制股权的人递交的〈通知函〉的公告》。

  2016年6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主导解决ST华泽有关问题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导解决ST华泽有关问题的函的公告》。

  2016年6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工作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6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辉、王涛签署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中融丝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辉、王涛〈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6年7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泽”)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网银转款,金额465.5万元。此款项专项用于支持公司孙公司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运行,确保生产平稳运行。待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数额最终确定后,该款项作为日后冲抵大股东归还占用资金的备抵款项。此外,近日经核查相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自2016 年4月起至2016年6月,陕西华泽陆续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汇款合计金额555.89万元。加上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支付应由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共计135万元。因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计收到关联方偿还资金合计约1,156.39万元。公司将继续做好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督促工作和披露工作。

  2016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求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展期偿还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7年2月13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变更承诺还款期限的议案》,该议案未获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4日披露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应虎、王涛、王辉、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正在就该项诉讼积极开展应诉工作。

  2017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关联方占用的自查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