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生产棕刚玉,白刚玉,棕刚玉微粉,无尘金刚砂,玻璃喷砂磨料,喷砂除锈磨料等。
近日,根据巡查线索,茶山生态环境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粟边村某模具加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据了解,该企业主要是做金属表面处理加工生产,已办理营业执照,未取得环保审批及验收。该公司设有喷砂、蚀刻、清洗等生产工序和喷砂机2台、蚀刻机3台等生产设备。清洗流程产生废水,现场未配套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及收集设施。
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虽未在生产,但有清洗过的痕迹(蚀刻机旁地面呈蓝色且排水口附近有积水)。执法人员使用pH试纸对地面积水来测试,测试后显示深蓝色呈碱性。蚀刻机后方设有水槽1个,水槽内装有不明液体,经pH试纸对水槽内水体来测试后显示红色呈强酸性。
同时,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车间地面积水及蚀刻机后方水槽内水体进行采样监测。此外,现场发现的蚀刻废液也已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做接收并妥善处理。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当事人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主动作出公开道歉和生态环境守法承诺,并迅速落实整改,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符合《东莞市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中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的情形。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东莞市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按拟罚金额的30%降低处罚,对该企业“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处以294000元罚款。
茶山生态环境分局表示,环境违法企业主动公开道歉承诺工作制度实现了对企业的守法指导和帮扶,也缓解了行政处罚给企业造成的资金困难,充分的发挥环境行政处罚惩教结合的作用,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下来,茶山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探索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坚持环境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继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和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带领企业自觉守法经营,推动环境执法和高水平发展双提升,共建碧水蓝天的美丽茶山。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主动提出书面申请,并已改正违法行为;
《指引》明确了从轻处罚的三类情形,即可按拟罚款金额的30%、40%、50%降低处罚。
其中,含有电镀、漂染、造纸、洗水、制革、湿式印花、电氧化(电解阳极氧化)、化学镀、酸洗、磷化、发黑、蚀刻(含线路板蚀刻)、钝化、电泳污染等其中一种或以上工序的,当事人适用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的,按拟罚款金额的30%降低处罚;
经营地址位于石马河(常平镇、凤岗镇、桥头镇、塘厦镇、谢岗镇、清溪镇、樟木头镇)、茅洲河流域(长安镇)的,当事人适用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的,按拟罚款金额的40%降低处罚;
上述以外情形的,当事人适用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的,按拟罚款金额的50%降低处罚。
但是,根据上述标准减少罚款金额的,减少的额度最多不允许超出20万元。降低后的罚款额低于法定最低罚款额的,按法定最低罚款额处罚。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它方法阻碍、拒不接受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以及有弄虚作假逃避检查行为的;
5.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
6.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10.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属于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定额罚款,或法定最低罚款的;
11.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生态环境部门认为不适用的;
12.同一时间检查发现存在两个或以上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其中一个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存在上述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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