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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发布时间: 2023-11-12 来源:米乐m6平台

  山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槐荫区经四纬十二路绿地新城二地块正在进行实施工程,导致长期堆放垃圾、渣土未清理,产生大量扬尘,影响居民生活,要求治理。

  1.绿地新城2地块位于经四路与纬十二路交界口西南角,一直处在停工状态,故渣土及建筑垃圾采取覆盖方式处置,工地一直由甲方建筑设计企业绿地集团山东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

  2.8月29日,道德街办事处、区扬尘办在对该地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地块存在土地覆盖不严、覆盖网破损等覆盖不到位问题,已要求其1日内进行整改。

  8月31日,槐荫区政府责成道德街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责令建筑设计企业完善覆盖措施,杜绝扬尘产生。当日,建筑设计企业已按要求对的建筑垃圾及渣土全部覆盖完毕。

  天桥区小清河北路东段山东省交通动力机厂院内,有人零售黄沙等建筑材料,大部分没有采取对应覆盖措施,导致尘土飞扬,对环境造成污染,要求尽快整改。

  山东省交通动力机厂位于天桥区小清河北路70号,属省国资委管理企业,目前破产待拆迁。该厂院内有5家建材销售点(诚信建材、胡某某建材、薛某某建材、冯某某建材、张某某建材),堆放的建筑材料均未按要求做覆盖。

  天桥区政府责成北园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现场要求经营业户立即整改,目前所有建材均已覆盖。

  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长兴美郡小区16号楼北侧,属于禁养区,有居民在此处养牛,每逢雨季过后,牛粪都会散发刺鼻气味,并滋生蚊虫,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未解决,要求尽快查处。

  该养牛场位于长兴美郡小区北侧,属于禁养区,无营业执照、无畜牧部门备案,从事奶牛和黄牛养殖,现存栏量59头。有三防贮粪场,牛粪未及时清洗整理,现场有刺鼻气味。

  长清区政府责令文昌街道办事处对该养牛场于二十日内关闭搬迁,清理饲料及喂养设备,做好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槐荫区阳光100小区A区8号楼北侧两家店铺露天炸油条和露天煎饼果子,每天中午油烟扰民严重,多次向当地12345反映,迟迟未解决,希望整改或者取缔。

  1.阳光100小区A区8号楼北侧存在2辆为方便居民购买早午餐和蔬菜瓜果而设置的便民餐车。其中1辆经营油条,油条成品自小区外的门店配至餐车售卖,无露天炸油条行为;另1辆售卖菜煎饼,无露天加工行为。2辆餐车均位于小区停车场旁,不临近居民楼,无油烟扰民现象。

  2.经查阅“12345”热线起关于商贩经营小吃的举报,振兴街街道办事处已据实回复。

  槐荫区政府责成振兴街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执法局约谈餐车管理单位阳光100物业公司,加强对2辆便民餐车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油烟扰民问题,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坚决依法处理。

  南部山区管委会仲宫街道办事处仲南村村内的趵突泉白酒厂将污水直接排放至327线上的老仲宫大桥下和桥北头向西300米处,污水通过河道流入卧虎山水库,污染饮用水水源,要求尽快处理。

  1.经现场调查,济南趵突泉酿酒有限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在线监测设备,废水经处理后经专用管道进入仲宫污水处理厂。

  2.举报件反映的污水位于327线老仲宫大桥下排水沟内,非济南趵突泉酿酒有限公司排放,实为周边居民、商铺排放的生活垃圾污水,污水经明渠进入仲宫污水厂管网统一处理排放,但雨污未彻底分离,遇强降雨天气,会导致该处污水外溢并冲入河道,造成环境污染。

  南部山区管委会责成仲宫街道办事处统筹考虑污水管网建设,开展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计划于327线老仲宫大桥下排水沟增设排污管道,将周边居民、商铺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接入污水管道,由仲宫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现雨污分流。该工程于2018年9月1日已开工建设,工期预计3个月,工程结束后将完全解决污水流入河道造成污染的情况。

  高新区临港街道办事处桥南村村西北角餐具清洗点,污水直排地下,污水的气味刺鼻,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桥南村村西北角村民焦某院内,有一个由民房改造的车间,面积约100多平米,建有一条餐具清洗线,负责人为程某,无环评等手续。该清洗点清洗废水存于清洗车间西南侧一水泥防渗沉淀池内,池内水满后由罐车抽走处理,不存在污水直排地下的现象,现场打开沉淀池门帘后闻有异味。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遥墙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环保分局督促该清洗点负责人对清理洗涤设施进行拆除、污水运至临港污水厂进行处理。负责人程某已于8月31日将清洗设备拆除,污水全部清理完毕,水泥沉淀池已填埋。

  济阳县济北街道办事处中央华府瑞和园1、2号楼的沿街餐饮店的烟道安装在1、2号楼各单元门口,气味刺鼻,怀疑将烟道接入下水道,要求取缔餐饮店。

  1.此件反映地点位于济阳县济北街道安康街北侧,中央华府瑞和园1号、2号商住综合楼(一、二层为商业,三层以上为住宅,共十一层)的对外门店,共有8家餐饮店,分别为:泉城土菜馆、邻家小厨、三鲜特色馆、乐聚馨快餐、品味微炸鸡、源康熟食、祥生工地食堂和六合香炒鸡。

  2.8家餐饮店均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经营业户自行安装烟道,将烟气管道直接接入雨水管网。其中5家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另外3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济阳县政府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8家餐饮店经营者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行为,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分别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阳综执限改字2018第3027号至3034号),责令停业整改;于9月3日立案调查(济阳综执处字2018第184号至191号),拟分别作出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现7家餐饮店已停业,三鲜特色馆转行经营凉菜,经营中不产生油烟。

  历下区华阳路80号华阳新区东边丁家庄,有三栋楼其中最北边那栋楼的西侧(靠近华龙路),每天07:00到09:00左右和16:00左右焚烧垃圾,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历下区政府责成姚家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局、执法局赴现场查看,此处为丁家村待拆迁区域,现场未发现有焚烧垃圾现象。经向周边居民询问,未有焚烧垃圾行为。经调阅12345投诉举报,2017年6月至今,该处未接到此类投诉案件。

  槐荫区段北东路19号独栋楼楼前胡家酱鸡和珍味美快餐店,全天油烟扰民严重,希望整改或者取缔。

  1.胡家酱鸡店,位于经六路873号临街一层商业门头房,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熟食成品销售,不在此加工,无油烟排放。

  2.珍味美快餐店,位于经六路871-1号临街一层商业门头房,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厨房位于北侧居民楼内一层,相邻二层为住宅,油烟通过专用烟道由门头房房顶油烟净化器排出,排烟口距离居民楼二层阳台较近,造成油烟扰民。

  8月31日,槐荫区政府责成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区食药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对珍味美快餐店店主进行劝导。目前该店已转让。

  槐荫区营市西街82号楼和84号楼南侧有一条东西向的胡同,东头有两家平房居民(营市西街16号附近),在胡同内堆放木头和胶皮,且在胡同内使用木头开火做饭,产生的烟雾扰民严重,多次向12345反映未处理,希望尽快查处。

  1.经核实,转办件反映问题位于营市西街2-1号院内北侧东头,有两名环卫工人在此住宿并使用木头和民用小炉子烧水做饭。

  由营市街办事处与槐荫区环卫所组织人员对燃用木头的家用小炉具及院内杂物进行清理,并对环卫工人进行批评教育。8月31日,炉具及木头已全部清理完毕。

  槐荫区张庄路济南市森林公园,每天04:30-07:00期间,有人在公园内练嗓子喊山,产生的噪音都很大,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多次反映至今未解决,要求进行查处。

  1.张庄路森林公园为大型开放式活动场所。据统计,在该公园共有锻炼群体40个左右、大约3000人,集中在公园的南门广场。森林公园每天的人流量超过3万人。早晨有练嗓子、喊山等晨练行为。由于锻炼人员较多、位置集中、声音较大,且张庄路与西外环路主干道过往车辆频繁嘈杂,引起周边居住群众不满。

  1.槐荫区政府责成济南森林公园管理处增加安保力量,加大巡逻频次,通过设置宣传牌、横幅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对晨练或音乐音量过大行为及时劝阻。

  2.槐荫区政府责成匡山派出所加大对该小广场的治安巡逻频次,对不听劝阻的重点人员进行约谈,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团体给予严格处罚。

  长清区双泉街道办事处刘峪村,村东侧的山体上之前开铁矿时,造成水污染和山体破坏,希望查处。

  1.举报反映的矿山为济南市长清区双泉乡刘峪铁矿。该矿有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最新采矿许可证有限期为2016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26日。近年来因为市场行情不好等原因,该企业一直未开采生产。

  2.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济南市长清区双泉乡刘峪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要求,该矿区要于2027年6月之前对矿山进行恢复治理,到2030年6月恢复治理完毕,达到全面恢复和改良土地、改善矿山周围环境的目的。

  3.经调查,现场未发现水污染和山体破坏问题,目前该矿正按照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1.长清区政府责成双泉街道办事处、区国土分局、水务等部门加强监管,严防水污染和破坏山体等违法违规行为.

  2.由双泉街道办事处和区国土分局等部门督促矿山严格按照批准的《济南市长清区双泉乡刘峪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开展恢复治理工作。

  平阴县东阿镇邢沟村村南侧山上,有人开山采石,造成生态破坏,加工和运输石料时扬尘严重,向12345反映一直未解决,要求尽快处理。

  1.平阴县东阿镇邢沟村村南侧是指济南鲁平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地,该公司已停产10天左右,现场检查时厂区内外及周边道路有洒水作业。

  2.该公司拥有采矿许可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评审,按时缴纳了治理保证金,对于形成最终边坡的区域进行了恢复治理,实行边开采边治理;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环保验收,是手续齐全的石料开采厂。目前在许可范围内进行采石,开采边界建有铁丝网,碎石作业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公司采购了多辆洒水车、雾炮车、吸尘车等扬尘治理设备,管理比较规范。

  3.该企业解决扬尘问题的措施:一是投资1100万元,改造生产设备,密封生产车间15000平方米,安装雾炮降尘设施3处,对易产生粉尘区加装喷淋、吸尘设施,原尾料全部覆盖防尘网,厂区周边全部安装防风抑尘网,设置绿化隔离带。二是投资1200万元,对济南鲁平建材有限公司至国道220段道路和厂区内生产区域全部硬化,并设置道路安全标志,2017年6月份已投入使用。三是利用山石企业的3台干式吸尘车、1台干式吸尘车、1辆雾炮车、11辆洒水车全天24小时不间断对厂区内外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和道路保洁。市、县两次进厂核实情况时均未发现扬尘现象。

  4.经核实,平阴县曾于今年2月份收到过1次关于环境污染的12345举报件,已按规定进行了答复办理。

  平阴县政府责令济南鲁平建材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继续做好扬尘治理措施,加大整改力度;2.加大投入,进一步改进工艺流程,杜绝污染。

  槐荫区建宁路怡心苑小区7号楼楼前,有“大明堂”、“阳光海鲜”、“塞上江南”三家饭店,根据《大气环保法》规定不允许在商住裙楼非法改建餐馆,以上三家饭店都属于非法改建;目前7号楼西头正在改建扩建一家新的火锅店,要求根据《大气环保法》规定给予查处。

  1.怡心苑小区7号楼前的“大明堂”、“阳光海鲜”、“塞上江南”均属于非法改建。2017年8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由槐荫区执法局予以全部关停,店内物品已自行清空。其中两家已转产并进入重新装修阶段(一家为舞蹈学校,另一家为诊所)。

  2.该小区7号楼西头现确有一家商铺正处于装修阶段,拟营业项目为电加热火锅,该处位置符合经营饭店要求。经查实,没有发现改建、扩建现象。

  1.加强对该小区7号楼前三家被举报业户的日常巡查,确保今后不再人事餐饮经营。

  2.督促7号楼西头拟建火锅店不得从事炒菜等产生油烟的经营行为,避免扰民。

  此处位置由洋涓居委会负责日常保洁工作,现场无建筑垃圾,有少量生活垃圾。

  天桥区政府责成药山街道办事处、区环卫管护中心责令洋涓居委会对此处垃圾立即进行清理,当日已清理完毕。

  槐荫区五里沟街道办事处经三路312号楼南侧有六个车库,由西向东数第二个车库内有人从事食品加工,产生的油烟扰民;且店内人员说话声音较大,噪音扰民,要求尽快处理。

  1.此车库的产权为私人所有,车库内全部为日用家具、家电,无食品加工制作设备,也未发现有食品加工行为。经走访周边群众,该车库用于产权人(无其他住所)日常生活居住。车库门口摆放了两个煤气炉,居民反映其中1个用于住户做饭使用,另1个曾用于从事熬制“老汤”,在夜市经营小摊点使用。

  槐荫区政府责成五里沟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督促该住户进行整改:8月31日,该住户将1台煤气炉搬离,并将另1台用于做饭使用的煤气炉搬至车库内,表示今后不会再在此处熬制汤料。其后,经街道办事处人员多次现场查看,未发现熬制汤料现象。

  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4区北门地下车库出入口,每天车辆进出都会产生很大噪音,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至今未解决,要求采取措施降低车辆噪音。

  该小区由绿地地产集团开发建设,由绿地中央广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物业管理。来件中所反应车库出入口位置位于小区北门,为小区地下车库唯一出入口。经核实,区环保部门未收到过此内容的举报件。

  1.在该出入口设置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的标识,以减少车辆出入产生的噪音排放,物业公司已于9月1日完成整改。

  2.在该出入口上方增设隔音板,以减少车辆出入产生的噪音排放,定于11月30日前完成。

  历城区工业北路与黄台大街交叉口黄台电厂每天向空气中排放废气,夜间尤其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希望整改。

  2018年8月31日20时40分,济南市环保局检查人员对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及厂界外区域进行了排查。经查,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7、8、9、10号机组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正常,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全天无小时和日均值超标情况。经调取四台机组8月份在线监测数据发现,白天和夜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数据变化不大,夜间比白天略有减少,不存在夜间污染物排放加重情况。厂内各堆场均采取了防治扬尘措施,未发现有扬尘污染情况。对厂界外巡查未发现有异味情况。2018年至今,市环保局检查人员对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10次,7月10日-11日对黄台电厂8、9、10号机组进行了手工监测,其中氮氧化物监测结果为22-26mg/m

  ,监测指标均符合《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及修改单中相关限值要求(氮氧化物50mg/m

  济南市环保局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加密检查监测频次,督促企业强化排污设施和治污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督促企业采取封闭、围挡、喷淋、覆盖等措施,强化堆场扬尘污染治理,降低无组织排放强度。在后续监管中,如发现该单位存在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实施处罚、按日连续处罚、责令限产、停产等措施。

  平阴县锦水街道办事处大佛寺村西南方向的筑城钢构厂西侧,村支部书记张某某在此处开山采石,并私自对外出售,造成水土流失,山体破坏严重,之前中央环保组已介入并对此行为进行了处罚,现在又非法开挖山体,要求查处,并恢复山体原貌。

  1.来电人反映的去年中央环保组已介入并对此行为进行了处罚情况实为:2017年济南市中央环保督察信访转办件1212,济南市平阴县锦水街道办事处大佛寺村南边铸成钢构有限公司墙西边有很多建筑垃圾,没有覆盖,有扬尘。锦水街道去年已将渣土进行了清除,土地进行了整平覆绿,通过了中央环保督察销号验收。

  2.8月31日,锦水街道办事处、国土局、执法局、建设局、大佛寺村相关人员到现场检查,铸诚钢构厂(即转办件中的筑城钢构厂),该厂西侧长满青草,无采石作业痕迹,不存在开挖山体的行为,无举报中所说水土流失,山体破坏严重现象。该厂西北侧有一空置地块,有漏石和积水,该宗地块为大佛寺三万吨酒精项目废弃用地,2013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为(鲁政土字(2013)664号)工业项目用地,在征地报批的同时,对该地块进行了平整。后期供地环节因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没能及时供地,近期无动工迹象。项目选址于锦水街道大佛寺村,位于平阴工业园区汇源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允许建设区。

  平阴县政府责成锦水街道办事处加大重点、热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严防开山采石、毁坏绿地的行为;同时组织各村干部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化解村民矛盾。

  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双庙村西北角,有一家唐某石料厂至今未关停,每天都有拉运石料的车辆进出,产生大量扬尘,污染环境,要求关停石料厂。

  双庙村西北角并非石料厂,是本村村民唐某临时堆放的沙石。现场无任何石料生产加工设备和生产迹象,堆放的少量沙石均已密布覆盖。

  1.责令双庙村村民唐某立即清理现场沙石并对现场地面进行覆盖。8月31日,已清理覆盖完毕。

  长清区峰山路869号丰久加油站,2018年8月16日被长清区经信局和执法局,没有任何提前通知,理由是为了迎接8月20日的环保督察,但是2017年9月3日下午中央环保督察来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加油站内手续齐全,设备运转良好,没有任何违规情况,认为被不合理,希望恢复加油站正常运营。

  2.2016年9月27日,长清区政府就该加油站征求市规划局规划意见(济长政函[2016]38号)。2016年10月17日,市规划局复函:“加油站及罩棚位于峰山路规划道路红线及绿化保护带内,无法采取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3.长清区城管执法局2016年12月8日对该违法建筑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2016年12月22日,长清区政府批准采取措施;2016年12月30日,下达违法建筑决定书。

  4.2018年8月16日,长清区政府组织联合执法,落实2016年12月30日下达的决定,依法该处违法建筑。

  5.2017年9月中央环保督察第21批受理编号11-2600转办件,反映该加油站无规划手续问题,长清区政府已部署对该加油站的强拆工作。

  济阳县纬一路康瑞社区办公室北侧,有一家“宝相居”饭店,每天04:00开始经营,店内油烟系统、排风系统、和面机等设备均产生很大噪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要求尽快查处。

  1.济阳县纬一路康瑞社区办公室北侧包香居饭店,营业执照名称为济阳县美如家快餐店,营业范围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为一栋三层独立楼房,属于商业用房,距离该饭店最近的居民楼为饭店东侧居民楼,店内厨房位于二楼西侧。

  2.该饭店厨房的墙面已经过隔音棉外贴隔音板处理。地面是中空隔音板水泥砂浆粘贴300*300地砖,采取了隔音措施。油烟净化装置和引风机等设备均安装于三楼楼顶最西侧,使用岩棉封闭降噪;烟道安装于楼体西侧,使用隔音棉包裹降噪;和面机安装于二楼西侧厨房内,安装有减震器降噪。济阳县环保局于2018年8月29日8时50分、9月1日19时30分,对该饭店东侧居民楼1单元402室(距离“包香居”饭店顶楼引风机最近的居民房间内)进行噪音监测,检测结果分别为:45dB(A)(报告编号:济环检(声)字2018年第002号)、43.3dB(A)(报告编号:济环检(声)字2018年第003号),检测结果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2中2类功能区B类房间昼间的排放标准:50dB(A)。

  3.9月3日凌晨4时36分县环保局对该饭店东侧二楼边界处(距二楼和面机及露天炉灶最近边界)进行噪音监测,经检测(报告编号:济环检(声)字2018年第004号),夜间检测结果为:53.50dB(A),检测结果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的排放限值:50dB(A)。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属实。

  针对该饭店夜间噪声超标问题,济阳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落实监管责任,责令其立即将饭店东侧的露天炉灶等易产生噪音的设施搬迁至饭店西侧距离居民楼较远的房间内,避免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截至9月3日17时整改完毕。

  9月4日凌晨4时30分,县环保局对该饭店东侧二楼边界处(距二楼和面机及露天炉灶最近边界)进行噪音监测,经检测(报告编号:济环检(声)字2018年第005号),夜间检测结果为:39.6dB(A),检测结果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功能区夜间的排放标准:50dB(A)。

  高新区舜义路中海奥龙观邸小区道路南侧的145路公交站牌(舜义路舜贤路站),此处有4、5个垃圾箱至今无人清理,散发刺鼻臭味,造成环境脏乱差,要求尽快清理。

  举报反映的位置是中海奥龙观邸小区道路南侧的145路公交站牌(舜义路舜贤路站),垃圾箱实为奥龙观邸小区物业设置的绿色塑料垃圾桶,用于沿街商铺倾倒垃圾,物业每日清理两次。由于中午清理不及时、商铺倾倒时有撒漏,垃圾外溢,导致地面脏乱,有异味。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区城管局、舜华路街道督促物业对该区域进行深度清理,恢复路面本色。要求物业加强沿街商铺垃圾清运频次,由2次改为3次,保持桶体干净整洁。要求沿街商铺严格落实“门前五包”政策,保持门前环境整洁。

  天桥区河套庄26号(北坦派出所西邻)是一家汽车修理厂,每天汽修厂开着门喷漆,气味扰民严重,希望整改。而且汽修厂内养狗和鹅,噪音扰民,希望查处。

  该汽车修理厂有营业执照,企业注册名称为:济南市天桥区越意汽修厂,负责人为柏某某。该厂原有喷漆设备,已于一年前弃用并搬离,原喷漆板房现用于储藏杂物,厂区内原有两只狗已于8月5日清运他处,曾养殖的鹅举报前已自行处理,目前未有养殖任何动物。

  1.天桥区政府责成北坦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农发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责令该厂加强厂区管理,清理环境卫生,杜绝异味和噪音扰民。

  2.此处属于河套庄棚改旧改项目,该汽修厂正在选址进行搬迁,预计10月底即可拆除。

  天桥区泺安路和纵一路交叉口西边泺口菜市场往西沿街门头,从南到北都是餐饮店,这些店铺把餐厨垃圾倾倒到东边绿化带内,污染环境,要求加强整改。

  该处餐饮店均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绿化带内有少量的饮料瓶、塑料袋、奶袋及餐厨垃圾。

  2.由天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各家餐饮店严格按照《济南市餐饮垃圾管理规定》对餐厨垃圾进行管理处置。

  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兴仲路紫云府小区路段,每天20:00之后许多渣土车经过此处,无覆盖,扬尘严重。同时兴仲路黄路线村路段为土路,因车流量较大,导致扬尘严重,希望尽快修路。

  1.2017年4月,兴仲路紫云府小区新建道路(水泥路面)已建成通车,为限制重型车辆通行,兴隆街道办事处和交管部门已在该路段设置了限高杆,渣土车无法通行。

  2.兴仲路临近黄路线公里水泥路面,是华润片区规划建设用地及郊野绿地,临时作为在建华润城项目的施工便道使用。因渣土运输车辆及工程车辆通行较多,存在扬尘现象。

  市中区政府责成兴隆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局、市中交管等部门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高新区凤飞路涵玉翠岭北墙外绿化带被高新区城管局破坏,导致此处扬尘污染严重,要求整改

  举报反映的位置是涵玉翠岭小区北门向东100米处,由于近年来群众多次投诉反映外出入厕难的问题,要求在附近建设一所公共卫生间。目前因部分群众对在此处建设意见较大,现该工程已经停工。

  经高新区城管局研究已取消在该处建设公共卫生间,另选新址。园林部门对该处恢复绿化,9月1日下午已恢复原貌。

  天桥区明湖北路与北关北路路口东北角(高第街56号餐厅北侧),有一废品收购站,污染环境,要求取缔。

  该处有1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户,有《营业执照》及《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证明》,企业注册名称为:济南嘿嘿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为张某某,现场发现有废品堆放,车辆装卸物品产生噪音,未发现污水、扬尘现象。

  由天桥区北坦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废品收购站将院内储存的废品全部清运干净,现废品已全部清运,土地全部覆盖。

  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街道办事处济泺路绿地农贸市场有多家活家禽宰杀店铺,市场上还有一家萌宠乐园(宠物店),每天从凌晨4:00开始鸡鸣狗叫,噪音扰民和气味扰民严重。已经向2017年中央环保第三督察组反映过,当时效果得到了改善,但是中央环保督查组离开之后,再次恢复原状,希望彻底取缔。

  1.此件与第一批JND0822—0032编号转办件、第二批JND0823—0089编号转办件反映内容相同,为重复举报件。

  2.该市场于2009年由济南市社区便民放心菜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关于公布2009年社区菜市场建设名单的通知》(济社区便民菜字【2009】1号)),市场主办方为绿地商城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隶属于市国资委管理的齐鲁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周边紧邻老厂区内的住宅小区,是在农贸市场建成以后建设的。

  3.转办件中反映的农贸市场内活鸡宰杀的店铺并非去年环保督查案件中所涉及地点,原址已经拆除。

  4.该宠物店(爱贝宠物用品店)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宠物用品的零售,宠物美容服务,无宠物寄养。现场检查发现的犬只,都是养狗户未领走的,会出现扰民的问题。

  1.市场内活禽宰杀店铺改变经营业态。其中,3家业户已改为销售活鱼和白条鸡业务,其他业户处于停业状态。

  2.要求宠物店经营者不要夜晚留宿犬只,让养狗户及时领走,避免噪音扰民现象。

  槐荫区西客站威海路往西1公里路左右有一个加油站,加油站向南约300米路西的搅拌站全天不定时加工作业,扬尘污染严重,要求查处。

  经现场落实,反映的搅拌站为山东华明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原进行砂石料加工等作业,已于2016年宣布破产并全面停产。2018年该地块被规划为国际医学中心项目片区,厂区内原有机械正在进行拆除拍卖,原存放的砂石料堆正在进行清运,在拆除及清运过程中产生扬尘。拆除及清运不定时作业,但均在白天进行。

  1.8月31日,兴福办事处责令该公司对料堆进行全部覆盖,清运物料期间进行洒水降尘。该单位当天已按要求落实。

  2.责令该单位严格落实作业时间,12:00-14:00;22:00-6:00期间严禁拆除及清运作业。

  历下区荆山路瀛台酒店楼上露天烧烤,油烟扰民;历下区荆山路三聚有朋酒店,油烟扰民,要求查处。

  历下区政府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监局、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到现场调查核实:

  1.荆山路瀛台酒店(该店名已注销)原址所在建筑为五层商务楼,其三楼与二楼楼顶平台相连,距离周边住宅50余米。举报所述楼上烧烤名为“全城烤烧烤店”,其操作区在三楼室内,就餐区在二楼楼顶平台,不存在露天烧烤现象。举报所述“有朋酒店”注册名称为济南历下三聚有朋酒店,位于瀛台酒店原址地下一层。全城烤烧烤店与三聚有朋酒店均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环评备案手续,有自建烟道,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

  2.8月31日,历下区环保局对2家饭店油烟排放进行监测:全城烤烧烤店(历下环监字2018第109号)油烟排放平均浓度为0.4㎎/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大型餐饮业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1.0㎎/m³);济南历下三聚有朋酒店(历下环监字2018第108号)油烟排放平均浓度为0.8㎎/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大型餐饮业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1.0㎎/m³)。

  历下区政府责成姚家街道办事处和区综合执法局加强日常监管,要求2家饭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建立清洗台账,防止油烟扰民。

  1.牛阵烧烤位于市中区玉函路8-1号,独立院落,营业面积约600平方米,证照齐全,烧烤操作间距最近居民楼直线米,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自设烟道独立排放,定期对油烟净化设备清洗,台账记录完整。

  2.2017年11月24日,牛阵烧烤经第三方机构油烟检测(报告编号:JH20171287)油烟排放平均浓度0.96(烧烤)㎎/m³、0.84(炒菜)㎎/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型饮食业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m³)。

  3.9月2日,市中区环保局对牛阵烧烤玉函路店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再次监测(报告编号:JH20181242)油烟排放平均浓度0.72(烧烤)㎎/m³、0.64(炒菜)㎎/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型饮食业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m³)。

  市中区政府责成四里村街道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监控和监管,确保其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转使用。

  市中区建国小经三路仁爱包子位于居民楼下,油烟和噪音严重扰民,要求取缔。

  1.建国小经三路20号为商住综合楼(一层商业,二层以上为住宅),仁爱包子位于一层,证照齐全,包子加工采用电炉加热蒸笼,不产生油烟。经市中区环保局核实,噪音源主要是灶间换气扇。

  2.8月31日,市中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对该业户灶间及设备做噪音排放检测(报告编号:JH20181223),昼间噪声检测值55dB(A),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一类地区55dB(A)的标准。

  济阳县垛石镇工业园福建食品南侧有两家生产经营玻璃工艺品的作坊,生产打磨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水仅经沉淀池沉淀后直接外排,污染环境,多次向12369环保网络举报平台举报,均未解决,要求查处。

  此转办件与8月29日第七批JNX0828—0042号转办件重复,济阳县政府已调核实并处理,具体情况是:

  转办件中两家生产经营玻璃工艺品作坊注册名称分别为济南商桥工艺品有限公司、济阳县学勇水晶玻璃工艺品销售部,均位于济阳县垛石镇中小企业创业园6号院内,主要从事玻璃制品制造,均已办理环评手续:1.济阳县学勇水晶玻璃工艺品销售部主要建有年产60吨水晶扣项目,于2017年9月20日通过济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济阳环报告表[2017]144号,环保竣工验收文号为:济阳环建验[2017]69号。其主要原料为玻璃棒,主要工艺为挤压、挑选、包装,生产废水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市场原因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2.济南商桥工艺品有限公司主要建有年产350吨玻璃制品项目,于2017年9月20日通过济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济阳环报告表[2017]147号,环保竣工验收文号为:济阳环建验[2017]71号。其主要原料为玻璃棒,主要工艺为挤压、分拣、抛光、清洗、包装,生产废水为抛光废水和清洗废水,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该公司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打磨用金刚砂粉末,沉淀后产生的金刚砂污泥为一般固废,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因前期暴雨天气造成车间东南角部分墙体破裂,且车间内污水管道流通不畅,部分生产废水外溢至车间地面后通过破损墙体溢流至厂外空地,因溢流水量太少,不具备采样条件。

  12369环保网络举报平台于2017年11月21日、2018年1月9日、2018年8月3日收到关于该处环境问题的举报件,其中2017年11月21日和2018年1月9日的举报件均为投诉济南商桥工艺品有限公司偷排废水,污染环境。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该企业有偷排废水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两次调查结果均已回复举报人。2018年8月16日反映“垛石镇工业园内,福建食品南侧厂区内有两家玻璃工艺品生产作坊,王某某、鲁某某等人从事玻璃工艺品生产活动,无任何污水处理设备,夜晚偷排污水,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望环保部门领导介入调查,予以查处”,经县环保局现场调查,所反映的“福建食品南侧厂区内两家玻璃工艺品生产作坊”为济南商桥工艺品有限公司和济阳县学勇水晶玻璃工艺品销售部,现场检查时以上两家企业均未生产,未发现偷排污水迹象。

  济阳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落实监管责任,责令济南商桥工艺品有限公司立即对破损墙体进行修复,清理车间内污水管道淤积。截至8月30日下午5点,该公司完成了对车间污水管道的清理、疏通和车间破损墙体的修复工作,并对车间墙体使用水泥制作了1米高墙围,避免再次出现外溢现象。

  历城区彩石镇中铁城工地,全天不间断施工噪音扰民,没有采取任何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要求尽快整改。

  1.该项目土地为中铁城一期住宅工程,施工单位是中铁十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8月3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进行住宅楼主体混凝土浇筑,施工单位已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20180829-7),并在周边住宅小区公告。

  1.责令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夜间审批中规定的施工时间、施工设备、降噪措施等,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同时,后续施工中,无夜间施工手续不得施工。

  2.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对造成扬尘污染的问题进行整改。9月1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其复查时,已完成道路硬化、积尘清理、裸土覆盖。

  历城区南全福大街南全福南一区门口西侧有一处菜市场,商户往外运送垃圾时渗漏污水,散发酸臭气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要求尽快落实处理。

  1.南全福一区大门西侧菜市场为隆多福菜市场。菜市场门口设有四个垃圾回收桶,其中菜市场设置两个、居委会设置两个,用于菜市场垃圾和附近居民生活垃圾的日常收集存放。

  2.四个垃圾回收桶有三个桶体开裂破损,经向居民了解,垃圾在清运过程中污水随桶体破裂处遗撒,散发酸臭气味。

  2.安排专人做好垃圾存放点及周边环境的日常保洁管理,及时清运垃圾,为周边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历城区华山街道办事处洪家园村,村委会在小清河以东200余亩耕地中存放大量严重污染垃圾,距离村民饮用水井仅三米远,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饮用水源,要求查处。

  1.华山街道办事处洪家园村原用一口水井,井深300余米。因华山片区拆迁,2017年6月份,该村全部拆迁完毕,该水井不再作为饮用水井。

  2.华山街道办事处洪家园村村委会东侧,正在进行小清河生态清淤工程,于2018年7月16日开始施工,工期10个月。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在原土地上进行取土并制作高2.5米的围堰,作为储泥池,面积约70余亩,池底用土工布进行防渗处理。清淤施工中,利用环保式吸泥船将小清河污泥通过管道疏送到储泥池,经过沉淀,清水回流至小清河,剩余淤泥储存到一定淤积量,排出明水,利用真空预压式吸水法,压干水分,将污泥集中运至指定的渣土厂。工程施工结束后将土地恢复原貌。该工程围堰离水井约有20米,水井周围未发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1.加强对施工工地监管,督促实施工程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四个一律”和“六个百分百”措施。

  市中区玉函路南段伟东新都四区紧挨着顺河高架桥,高架桥该段没有安装任何隔音措施,车辆经过时声音较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要求安装隔音设施。

  顺河高架南延工程在建设阶段,已按环评要求在该路段两侧安装声屏障,项目已通过验收,声屏障起点为玉函路隧道南口顺河高架桥上桥口,终点为东方虹桥,高架桥上安装的声屏障已覆盖伟东新都四区。

  针对类似问题,济南市交通运输委将进一步加强现场调查研究,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将符合声屏障安装条件的路段及时列入2019年资金申请计划,待审批通过后,立即组织安装。

  1、章丘区龙山街道办事处苇驼村,韩某某在村中间原小学位置从事化铁水加工,每天23:00-次日7:00期间使用电炉化铁水,噪音扰民,且粉尘污染严重,要求处理。

  2、章丘区龙山街道办事处李官村村东头,村民李某某不定时在家中加工塑料,气味刺鼻,希望尽快处理。

  1.济南市章丘区泉林机械加工厂位于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办事处苇陀村,该企业环评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配套齐全,固定源和无组织颗粒物及厂界噪声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8月初刚刚通过环评验收工作,噪声及粉尘都达标排放。8月31日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在车间行车上安装了报警器,以便提醒工人安全作业,行车运行时报警器声音较大,影响旁边的环境。

  2.章丘市党家镇剑华塑料厂位于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办事处李官村,该企业初建于1997年位于原李官小学旧址,2001年11月办理环评手续,2007年搬至现址后未办理环评手续,8月31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有塑料加工原料和产品。

  1.章丘区人民政府责成龙山街道办事处督促苇陀村济南市章丘区泉林机械加工厂立即拆除行车报警器,2018年8月31日已拆除,因音量不可调节,噪音较大,不再使用。

  2.8月31日下午,章丘区人民政府责成龙山街道办事处督促李官村章丘市党家镇剑华塑料厂对现场设备及物料进行清理,对车间内线路进行断电拆除,现已清理完毕。

  3.章丘区人民政府责成龙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继续加大环境巡查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定时维修维护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章丘区圣井街道办事处郭家村南侧,开发商私自将渣土倾倒在泉庄河内,造成水污染,要求尽快治理。

  此转办件与第七批JND0828—0440号转办件重复。2013年经章丘区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此宗土地收储后出让给泰悦盛景集团用于商业开发区房地产项目,现该企业已取得不动产证,位于该区域内的泉庄河(排洪沟)已不存在。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已开工挖槽,土方存放在该宗土地红线范围内,属于渣土内倒,不存在排渣土堵塞河道现象。现场检查中发现渣土覆盖不全,易产生扬尘。

  章丘区政府立即责成圣井街道办事处督促该公司做渣土全方面覆盖,截至9月1日下午,渣土覆盖已经全部完成。

  章丘区高官寨镇车家村西头养牛场,养殖数量在70到80头之间,牛粪遍地都是,滋生苍蝇,气味扰民严重,希望治理。

  该养殖户位于章丘区高官寨街道办事处车家村西,户主为车某某,位于限养区内。

  8月31日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有奶牛23头,场地采取了防渗措施;养殖场场外存有牛粪3堆,占地5平方米;场内粪污池内牛粪未能及时清理。

  章丘区人民政府责成高官寨街道办事处督促养殖业户对养殖场内外粪污进行清理,同时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影响,截至9月1日下午已完成整改。